一、编辑部以集体名义接收投稿。所有投稿由编务接收。
二、来稿登记
1、编务检查稿件内容是否齐全{包括题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单位、作者简介(姓名、性别、籍贯、职称、学历、研究方向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)、参考文献}。
2、登记
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、内稿和外稿分别登记。
电子稿件和纸质稿件分别登记。
登记内容包括:题名、作者、单位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收稿日期、推荐人。
三、初审
接到投稿五个工作日内,由责任编辑分别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稿件进行初审。
初审包括:
(1)审查来稿是否符合本刊的宗旨;
(2)查看来稿与已经发表和准备刊登的同类文稿比较有无独到之处;
(3)对来稿内容质量和发表价值作初步评价;
(4)决定来稿是否送交有关专家、编辑复审,或作退稿处理。
(5)对不宜刊用的稿件做出相应处理。
四、复审
副主编(编辑部主任)把初审后的稿件分配给有关编辑(专家)复审,在评价稿件质量、决定稿件取舍方面,提出权威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复审包括:
(1)评审稿件政治质量、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等;
(2)评审稿件取材是否可靠,论据是否充分,论点是否正确,内容有无创新,有无发表价值。
(3)对认为可用的稿件,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有关编辑(专家),在一星期之内返回复审结果。
五、返回复审结果
编辑在返回审稿意见时,应填写“稿件处理流程表”的有关内容。
六、向作者反馈审稿意见
编务及时把审稿意见(不宜发表、修改后再审、修改后发表、全文发表)反馈给作者,并将审稿原始资料存档。
对需要修改的稿件,责任编辑与作者保持联系,直至审稿环节结束。
七、初步确定刊用稿件
副主编(编辑部主任)对审定(修改)后的稿件进行综合调配,初步确定当期栏目和刊用稿件。
八、将拟刊用的稿件送主编审定。
九、稿件的编排处理
副主编(编辑部主任)把可以刊用的稿件分配给有关责任编辑,责任编辑对稿件进行文字编辑处理。责任编辑处理完稿件后,送编辑室主任汇总初审,送交编辑部主任,并填写“稿件处理流程表”的有关内容。
十、组版编辑对最后定稿进行排版、校对(三校)。
十一、印刷、出版。
十二、 副主编(编辑部主任)制定稿费单。责任编辑和编务协同发放稿费。
十三、责任编辑在学报出版一周内,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中心、重庆维普万方数据中心、中文电子期刊收录中心发送电子版,并填写“稿件处理流程表”的有关内容。
十四、编务在学报出版一周内,向需要邮寄学报的作者及学报“主要邮寄单位”邮寄学报。
十五、副主编(编辑部主任)可视具体情况将部分权责授权编辑室主任。